当前位置: 首页 > 微社区e家通 > 白云区 > 同和街 > 正文

同和街突击检查限塑,违规者限期整改,还要……

| 【图文记者 何家贵】【编辑 邓菲菲】 | 2021-03-18 23:01:30









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去年12月初公布的《广州市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》,2021 年起,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、一次性塑料棉签、不可降解塑料袋、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、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、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等塑料制品的生产、销售、使用受到不同程度禁止、限制。





3月17日,同和街市政所联同综合行政执法办对辖内商超、餐饮等重点领域开展“垃圾分类执法及限塑突击检查”行动,要求违反限塑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签署“限制使用塑料袋承诺书”,参与一次垃圾分类站桶,零距离感受乱用滥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造成的环境污染。





“不可降解塑料袋不要继续使用了,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,你们的垃圾桶标识也不对!”同和街市政所工作人员在检查中要求仍在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、塑料袋、垃圾桶配置不准确、垃圾分类标识有误的店铺限期整改。





有奶茶店工作人员表示,可降解一次性吸管、塑料袋用完了,没来得及购买,才把原来的不可降解塑料吸管、塑料袋拿出来用。也有商家表示,店内吸管、塑料袋等由公司统一分配,新的可降解吸管、塑料袋还没到。执法办工作人员要求商家签署承诺书,并提醒其备足可降解塑料制品用品,严格按限塑要求使用塑料制品。







据了解



为进一步引导辖内各单位及居民群众增强垃圾分类意识,减少塑料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,提升垃圾分类率,2021年1月,以同和街市政所、执法办为主要成员的行政执法快速处理联动机制正式启动,不断探索和深化垃圾分类执法检查模式,持续推进垃圾分类进社区、进小区、进商家、进单位、进学校。逐渐形成“3+2”专班机制,及3名执法队员与2名垃圾分类督导员每天巡查督导。





巡查时发现未按《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进行垃圾分类的行为,限期整改。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拒不配合的,执法队员当场进行行政处罚及法律宣传。




今年1月份以来,同和街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已开具限期责令整改正通知书125宗,行政处罚37宗,涉及多个经济社、物业小区、建设项目,以及一批未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责任个人。







信息时报社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南83号汇美商务中心四楼

信息时报社 版权所有(C) 粤ICP备14002173号-1 爆料电话:020-34323111 QQ:800023111 官方微博:@ 信息时报

举报及投诉电话:(020)34323133 邮箱:xxsb_gz@163.com

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