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禾街出租屋主注意,这件事情必须抓紧时间干!
| 【记者 采薇】【编辑 子禾】 | 2020-07-08 21:52:28
@嘉禾街所有出租屋主,
请注意!!!
下面播报一则重要通知,
非常重要!!!
具体要求如下!
根据出租屋“十条标准”要求,
每层楼道必须配备2个完整有效的灭火器,
每套房间必须安装至少1个烟雾探测报警器。
白云区来穗局、嘉禾街道办事处拟本月中旬开展出租屋烟感器、灭火器安装情况专项检查。各屋主需立刻对本出租屋进行自查,并于7月20日前按要求安装完毕。
逾期不按规定安装的出租屋,一经查实,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将采取停租半年并顶格征缴出租屋综合税等处置。
另外,请特别注意!
一楼商铺每套不少于3个烟感报警器及3~4个(4kg)手提式灭火器。
二楼以上每层通道不少于2个焑感报警器及不少于2个(4Kg)手提式灭火器。
以上消防设施
上级相关部门将在近期内进行检查,
如发现未配置的将会出租屋作出处理。
转发周知!